索 引 号 | 011055162/2025-23355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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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23 |
文 号 | 鄂知发〔2025〕17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湖北省各市州分行、直管营业管理部,各金融监管分局、直管支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工作,省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制定《湖北省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建设试点工作指引》,决定在武汉市江夏区、宜昌市伍家岗区、黄石市铁山区、孝感市孝南区、鄂州市华容区、郧西县、监利市、沙洋县、蕲春县、建始县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建设试点工作,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鼓励非试点地方结合工作实际,自主开展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湖北省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建设试点工作指引
为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金融保障激励创新的作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探索构建市场化、专业化、多元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优化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激发创新主体活力,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难、处置难”等问题,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特编制本指引。
一、工作目标
通过鼓励和支持试点地方先行先试,探索知识产权增信融资机制,构建知识产权金融良性生态体系,出台一批知识产权金融促进政策,创新一批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金额合理增长。到2027年,试点地区基本建成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市场活力显著增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区域特色初步显现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创新示范区,形成“知识产权-金融-产业”良性循环。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知识产权金融基础建设
1.强化金融服务赋能。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优化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知识产权和金融服务、评估和交易等信息,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供专利快速审查、价值评估、融资对接、风险监控、政策咨询、维权援助等一站式线上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向产业园区延伸,依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设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心,对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咨询、扶持政策申领等业务。探索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与企业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其他部门业务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一类事一站办”服务。
2.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加大《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编号GB/T42748-2023)、《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国知办发运字〔2022〕56号)的推广实施力度,引导专利权人科学、公允、合理估算专利价值和许可使用费。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加强湖北专利运用公共服务平台(知慧桥)专利价值智能化评估模型推广运用,推进金融机构简化价值评估流程,对于单笔10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内部评估或者银企协商形式确定价值,并逐步扩大内部评估适用范围。探索用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整体评价替代价值评估。
(二)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融资体系
3.加强模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信贷、担保产品和服务模式,将动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数据权益纳入可质押知识产权范畴,积极探索围绕专利开放许可等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金融产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推广“知识产权+保证”业务模式,采用追加保证方式为知识产权融资业务提供增信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提供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等创新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园区或机构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业务模式,运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创新和成果转化。
4.强化知识产权保险保障服务。加大风险分担力度,推动保险机构开发涵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执行保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价值保险等险种。探索开展产业园区“一园一保”定向服务,重点加强对出口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发展优势的服务创新和保障。
(三)完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要素
5.健全金融风险分担与管理机制。鼓励试点地区设立知识产权金融业务风险补偿资金,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融资的支持力度,探索推行“政银担”“政银保”“园区贷”等风险分担模式,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分险增信。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融资监测机制,围绕企业贷款、企业上市、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等重点环节涉及的知识产权,定期做好金融数据分析和风险监测。
6.创新知识产权处置流转机制。充分发挥现有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作用,提高知识产权资产的流动性和处置便利性,畅通知识产权变现渠道,促进知识产权流转交易。探索知识产权收储、处置(拍卖)、二次许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将短期处置转换为较长周期的知识产权运营等。
(四)提升知识产权金融赋能产业能力
7.赋能重点产业融合发展。聚焦知识产权产业化工作主线,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设立“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围绕各地重点产业建立“一产一策”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解决方案,不断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金融资源与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有效融合。鼓励知识产权拥有量较大的科创企业、文创企业利用知识产权金融促进企业发展,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
8.赋能产业园区生态与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企业知识产权金融需求调查分析,建立企业需求信息数据库和金融产品资源库,发布知识产权融资授信白名单企业,畅通融资对接渠道,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在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商标品牌指导站、地理标志权利人(协会)和产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实现“轻资产、宽信用、便利化”融资,助力无形资产盘活。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作机制,定期对试点地区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各试点县区要成立工作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制定优化支持试点工作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保险贴费、担保贴补等政策措施功效,降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试点地区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
深化宣传引导。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和创新主体培育,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务、金融政策、资产管理的宣讲培训,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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